3044永利app(中国)股份公司-App Store入口

数字校园
专题专栏

民法典基础知识(十)

发布时间:2023-05-06 浏览次数:

一、什么是不可抗力?

《民法典》第180条规定,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

所谓不可抗力,是指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,并且不受当事人的意思所支配的现象,包括地震、海啸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。在法律上,不可抗力通常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,产生行为人被免责的法律后果。

二、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,由谁承担民事责任?

《民法典》第183条规定,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,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,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。没有侵权人、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,受害人请求补偿的,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。

《民法典》保护见义勇为的行为,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且侵权人逃逸,受害人请求补偿的,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。

文字 图片
来源: 责任编辑:马占芹

上一篇:民法典基础知识(十一)

下一篇:民法典基础知识(九)

XML 地图